本报讯(记者郭跃华)每两年选拔15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每人一次性补贴1.8万元。近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该厅起草制定的《关于实行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实施。
据了解,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50名左右。每人一次性发给特殊津贴1.8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并由省政府颁发“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证书”,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专项列支拨款。


选拔对象为在豫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领军人才为重点,并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承担重要项目任务的关键人才、基层一线业务骨干倾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我省将严格选拔条件、规范选拔程序、加强考核管理,享受省政府津贴人员原则上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是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不再参与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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